所长专栏:
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永远在路上
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是国家高新区30年发展的重要经验之一,是国家高新区建设发展的根本保障。
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机制是动态的,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高新区30年的建设发展历程,也是管理体制机制持续改革创新的过程,既有“小动静”修修补补,也有“手术”式彻底改革。无论何种改革力度,随着外部发展形势、高新区发展阶段与战略重点,以及主要领导认识的变化,管理体制在随之调整。例如,管理机构的优化重组,社会事务从无到有、到再剥离,高新区与行政区分分合合,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下放与回收不断往复等等。
当前,世界迈入新经济时代,国家高新区率先面临新经济生态对管理体制新需求。同时,高新区进入第四个十年,高新区的战略定位、功能使命、发展逻辑等有了新的内涵,改革创新是战略所向、任务所在、发展所需,国家高新区要建立与外部时代特征和自身发展需求相匹配的管理体制机制,以改革创新谋求新一轮发展动力。
面向未来,高新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呈现五大导向,一是生态化,引导企业主体、市场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生态系统的多元主体参与,实现生态“共治”。二是市场化,推进行政管理和经济发展相分离,树立市场化思维、经营理念,提升园区运行效率和经济效益。三是平台化,通过功能区整合或一区多园模式,打造区域创新发展的更高能级战略平台,进一步提升高新区首位度、辐射度、显示度。四是功能化,秉承“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初衷,在组织机构、职能重点、人员配置上,着重强化创新创业服务职能,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机会、抓增长、找爆发点上,开展更多创造性和探索性工作,构筑新经济发展先发优势。五是法治化,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保障改革成果,加强高新区立法,实现依法治区。
目录
一、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探索实践
1、浙江省整合开发区打造高能级战略平台
2、南京高新区以“一区15园”建设创新名城主阵地
3、天津高新区实行法定机构改革
4、山东省推行全省开发区市场化改革
二、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导向
1、生态化
2、市场化
3、平台化
4、功能化
5、法治化
三、国家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选择的建议
1、管理机构要建设成为新经济产业创新促进者
2、构建“小管委、大平台”生态共治模式
3、建立新型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4、实行市场化开发建设运营机制
5、打造高能级、平台化创新功能区
6、适时探索法定机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