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把脉”新时期军民融合发展

  •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 2016-01-29

经过对军民融合发展规律和趋势的深入研究和总结,近日,长城战略咨询对外发布了《军民融合发展研究》报告,通过把握军民融合发展的本质特征和客观规律,提出了我国军民融合深化改革的方向,为全国军民融合改革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

军民融合亮点多

“当前,军民融合上升为国家战略。走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是实现富国强军的必然选择,是顺应全球化发展的大趋势。”北京市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专家表示,我国军民融合需要解决的不仅仅是技术问题,更需要在理论认识和规律把握上提高水平。军民融合发展是一项长远的、复杂的系统工程,有着丰富的科学内涵和自身的特点规律。只有正确认识和尊重军民融合的发展规律,才能更加有效地推动实现军民融合的战略目标。

专家介绍,各国军民融合发展模式不尽相同。总结和探析世界各主要国家军民融合发展的经验与教训,其成功的关键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军民两用技术是基点;民口单位是主要力量;科研生产开放是保障。

我国国防科技工业经过65年的发展,在军民融合探索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突出成就,尤其是中关村、绵阳、深圳、西安、贵州等地区,军民融合发展成效初显。其中,中关村已构建了军民融合工作体系。中关村与九大军工集团、总参、总后、总装等军方主体,23个国家部委,相关民口企业和社会组织共同搭建军民融合工作体系。绵阳科技城构建军民融合创新体系。军工科研院所体制机制改革深化,军民融合产业载体加速建设,培育豪斯特电子、三阳永年等一批军民融合企业。深圳市搭建第三方科技信息科研与服务平台—华创中心,开展军民两用技术、资源、信息和需求服务。西安设置4亿元军民融合基金,推动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等集群式发展。

增进军民融合聚焦“九点”

“尽管我国军民融合实践取得了不菲成效,但还存在顶层组织缺失、军民两用技术计划发展滞后、国防科技成果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只有解决好制约军民融合发展的障碍和矛盾,才能有效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北京市长城企业战略研究所专家由此提出九个方面的建议。

一是建立横跨军民两界的顶层组织。为打破军民体系分割,应强化政府主导作用,统筹军方、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主体力量参与,建立横跨军民两线的组织机构,推动落实军民融合发展的各项重大决策,协调和督办跨层级和跨部门审批,推进军民科技资源设施共享等创新制度安排。

二是推行军民融合创新改革综合试验。我国应在全国范围内遴选若干区域进行军民融合创新改革试验,可授予中关村、绵阳科技城等国防科研生产基础较好的地区“国家军民融合综合改革示范区”牌子,在区域内实施封闭式的军民融合体制机制综合改革,为全局性军民融合改革提供有效经验。

三是大力发展军民两用技术。我国军民双方技术在需求端融合程度较低。因此,应拟定发展军民两用技术计划和清单,推动国防技术预研计划进一步开放,制定军民通用的标准规范,积极引导民口企业参与国防技术预研。

四是推动国防专利解密与交易转化。我国国防科技成果产业化过程受阻。应完善国防知识产权解密制度,搭建军民技术合作交流平台和中试熟化平台,改革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允许和鼓励国防科技成果进行转移转化,允许领导干部持股或兼职取酬,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情况进行考核。

五是加强武器装备竞争性采购和社会化保障。我国武器装备采购和维修仍以军工集团内分配任务为主。应继续完善武器装备竞争性采购和社会化保障制度,改革完善招投标制度和军品合同制,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引导和扶持,鼓励军方单位将装备维修以服务外包等形式交由民口单位承担。

六是培育军民融合特色鲜明的市场主体。民口企业是我国军民融合的重要主体。我国应大力鼓励军民融合企业,加快建立统一的军民融合企业评估与认定标准,简化“四证”审批流程,完善公平竞争机制,强化公开透明招标方式,鼓励民口企业和军工企业平等竞争。

七是构建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创新生态。我国军民融合还存在人才缺失、资金投入分割、社会组织协同作用尚未发挥等问题,应建立军民融合人才培养机制,强化对军民融合企业的金融支持,支持设立各类军民融合创新联盟。

八是推进非经营性资产向经营性资产转化。为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率,应适当简化非经营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审批流程,适当减免国有资产占用费和需要补交的增值税,提高单位积极性,推动非经营性资产高效运转,更大的发挥国有资产的效用。

九是分类分步推进国防科研院所改制。我国军工研究院所改革进展缓慢。应明确国防科研院所定位,推动改制后单位尽快建立配套完善的经营管理机制、财务管理机制、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等。国家层面应制定支持改制企业长远发展的配套政策。

——本文发表于2015年12月28日《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产业热点”版